資產規模與績效衝突的解決辦法

接著上一次 樹木不會長到天上去 的文章 這次說明了解決這種困境的辦法

第一 很明顯的 基金公司為了保護原來的投資人 對資產規模太大的基金

應進行封閉 阻止新錢流入

但是 你想想看 有多少基金公司會願意這樣做 這樣做就是自斷金流 減少手續費的來源

第二 成立新基金 這種方法的確可行 問題在於 他必須把新流入的基金

給予新的基金基理人管理 而不是只是單純的成立一個新基金 把新的錢丟入然後依然要原本的經理人管理

因為每個經理人都有自己的擅長領域跟投資手法 問題在於 基金公司很少會因為新資金的引入

就另外找新的基金經理人 更甚至會因為之前的基金表現良好 而使用同一個基金經理人

但是假如經理人的專長就是集中火力 小型股或是快速買進賣出 那麼 資產膨賬將迫使他在不擅長的戰場開戰

好 所以前面兩種方式 基金公司不願意做 或者做了效果也不好 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嗎

有 從基金經理人出發 之前舉了巴菲特的例子是因為他是獨特的案例

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所以第一 他選擇了 把錢放在現金 如果真的沒有好的標的物 那情願不買

那績效怎麼辦 沒錯 所以他的績效有時還是被大盤打敗 但是當股市下跌時

他往往在大跌後的幾年 狂電大盤 因為他手上有足夠的現金 買入便宜的好股票

等等 你說 這樣為何其他的經理人辦不到? 原因很簡單 其他傳統經理人上面有老闆 (基金公司)

而巴菲特波克夏公司不同 他自己就是最大股東 / 老闆 沒有人可以開除他 而在波克夏公司之前

巴菲特成立的第一家合夥公司 因此便是簽訂了完全自主權的投資協定

以防投資人給予他不必要不合理的預期報酬壓力 換言之 自主權最重要

不必為了每年的業績而進行不合理的投資 價值投資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就是耐心

但是耐心往往卻被每年必須繳交的績效給搞死 所以更正確的說法

確保你的決策權才有耐心 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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